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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  题: 父母随迁户口咨询
日  期: 2017-10-24 00:00:00
编  号: KF17110351055
内  容: 您好!我是长沙城市户口,当时是买房落户,我父母是永州城镇户口(户口地址为永州市东安县),现想将父亲户口迁至长沙,请问投靠人与被投靠人父母子女的亲属关系凭证材料指什么?在哪里开这个证明?

处理情况

处理状态: 已处理
回复时间: 2017-10-30 00:00:00
回复单位:
内  容:

 市民朋友:    

     您好!您的来信已收到,根据《长沙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》本规定所称亲属关系凭证材料,包括结婚证、出生医学证明、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、公安机关户籍档案、公证书、法院判决书、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的申请人或关联人工作单位(仅限国家机关、军队、国有企(事)业单位)、村(居)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凭证材料等。如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中能确认亲属关系的,可免交凭证材料。